(一)选拔原则1、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原则。重点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特别要注重选拔有突出贡献的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青年人才。2、应用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并重的原则。注重选拔有重大理论突破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特别要注重选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3、区域、行业、产业、学科均衡发展的原则。选拔的培养对象结构要与我省区域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经济增长方式相一致、与世界科技发展同频共振。4、统分结合的原则。注重“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与各地、各部门实施的人才工程的有机结合,已实施人才工程的地方和部门所推荐的“333工程”培养对象人选,一般应从本地本部门实施的人才工程对象中遴选产生。(二)选拔对象全省各类组织中从事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选拔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效农业等产业和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三)选拔方法成立“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家委员会,负责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的评选工作。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由省人才办组织实施,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由各市人才办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培养对象确定后,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由省委、省政府颁发证书,30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和3000名科学技术带头人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