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再投稿。“内部刊物”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新闻出版物,只是系统内部交流的文字材料,在“内部刊物”刊登作品视为同行之间交流阅读,尚未公开发表过。只有在取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刊号的报刊发表,才属于“公开发表”。因此,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再投稿仍然属于第一次投稿的“首发稿”。
会知道的
一般是投了内部期刊,还可以公开发表。若已经公开发表了,就没有必要再投“内部”了。
第一,看关于你文章发表有没有附属的义务。例如不能一稿多投,或者职务作品的限制。第二,就是看作品的性质是不是适合公开发表,牵涉到国家机密之类的不行。第三,如果没有上述情形,你可以发表,(我理解的意思是文章是你写的,你独自写得,如果合作作品还得征求合作者的同意)
可以的 内部期刊没有被收录 可以再投的
肯定是一稿多投,不行的。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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