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领取录用通知书及报到上班的通知一、领取录用通知书请需要录用通知书的考生于8月24日(周一)下午2点至3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原市工商局(河北区民主道38号)一楼大厅领取。此通知书仅此一份,请考生注意留存原件。二、报到上班办完相关手续的考生请于9月1日(周二)上午9点,到原市工商局(河北区民主道38号)五楼会议室办理报到手续。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请持开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报到证报到;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请持开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介绍信报到。届时将为考生开具开往各区县局的干部介绍信,考生即可持该介绍信到区县局组织人事科报到上班。档案等其他材料请直接交区县局组织人事科。未办完相关手续无法按时报到的考生,9月1日上午不用到原市工商局报到。请于8月31日中午12点前发邮件到邮箱,邮件题目为:分配区县局+姓名+不能按时报到。办完手续后请立即联系市市场监管委人事处。已签完三方协议未交“用人单位留存”联的考生,请于领取录用通知书或报到时一并将此联交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