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前先不要发表文章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先发表了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而专利审查过程中在进行创新性评价时,是以申请日之前的所有公开内容作为现有技术的,所以也包括了已经公开发表的文章,这样导致先发表的文章影响了专利的新颖性,专利不能被授权。
2、做一些相关检索
部分发明人没有查新检索的习惯,加上信息检索和收集的方面的欠缺,导致对创新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不知道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
3、技术方案要交代详尽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撰写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部分发明人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