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污水排放量(吨)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当量数= 污染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总汞 0005 总镉 005 总铬 04 六价铬 02 总砷 02 总铅 025 总镍 025 苯并(a)芘 0000003 总铍 01 总银 02 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悬浮物(SS) 4 生化需氧量(BOD5) 5 化学需氧量(COD) 1 总有机碳(TOC) 49 石油类 1 动植物油 16 挥发酚 08 总氰化物 05 硫化物 125 氨氮 8 氟化物 5 甲醛 125 苯胺类 2 硝基苯类 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2 总铜 1 总锌 2 总锰 2 彩色显影剂(CD-2) 2 总磷 25 元素磷(以P计) 05 有机磷农药(以P计) 05 乐果 05 甲基对硫磷 05 马拉硫磷 05 对硫磷 05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25 三氯甲烷 04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25 四氯化碳 04 三氯乙烯 04 四氯乙烯 04 苯 02 甲苯 02 乙苯 02 邻-二甲苯 02 对-二甲苯 02 间-二甲苯 02 氯苯 02 邻二氯苯 02 对二氯苯 02 对硝基氯苯 02 4-二硝基氯苯 02 苯酚 02 间-甲酚 02 4-二氯酚 02 6-三氯酚 02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02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02 丙烯腈 125 总硒 02 说明: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和总有机碳(TOC),只征收一项。 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污染当量值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 PH值 0-1, 13- 1-2, 12- 2-3, 11- 3-4, 10- 4-5, 9- 5-6, 06吨污水125吨污水25吨污水5吨污水1吨污水5吨污水 色度 5吨水·倍 大肠菌群数(超标) 3吨污水 余氯量(用氯消毒的医院废水) 3吨污水 说明: 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征收一项。2、PH5-6指大于等于5,小于6;PH9-10指大于9,小于等于10,其余类推。 表4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值类型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场 牛 1头 猪 1头 鸡、鸭等家禽 30羽 小型企业 8吨污水 饮食娱乐服务业 5吨污水 医院 消毒 14床 8吨污水 不消毒 07床 4吨污水 说明: 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收费。3.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