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说明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的工程性质,分别执行本标准中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各建设单位、工作设计单位、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此掌握并监督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七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 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 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 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