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 (一)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县设立的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政活动、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其主体是注册会计师。 (二)外部审计-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包括审计业务,非审计鉴证业务,税务服务,管理咨询和会计服务等业务。其中,审计业务属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非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 审计业务主要包括: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非审计鉴证业务包括: 财务报表的审阅; 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 内部控制审核等。 税务服务包括: 税务代理; 税收筹划。 在执行上市公司审计时,注册会计师不仅要鉴证一个公司是否遵循了法律、法规和制度,而且还要判定其会计报表是否遵循了真实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原则。由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 外部审计的概念: 外部审计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 外部审计实际上是对企业内部虚假、欺行为的一个重要而系统的检查,因此起着鼓励诚实的作用:由于知道外部审计不可避免地要进行,企业就会努力避免做那些在审计时可能会被发现的不光彩的事。 我国财政、银行、税务部门为了做好其本职工作,而对其管辖区各单位的业务(如税利上缴和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等)所进行的检查,不属于审计,更谈不上是外部审计,而只是经济监督中的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和信贷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