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可以转让的,只要按照正规的流程进行。到专利局进行备案登记,得到许可后就能顺利的完成转让。至于申请中的是无法进行转让的,只有申请成功的专利才具备专利权。
因撰写失误、代理审查不严,有个发明专利面临报废。 专利发明形式属于两种公知技术的组合, 如:本身要保护一种带有橡皮擦的铅笔,结果写成一种铅笔的橡皮擦。 代理分析说,专利名称不重要,关键看内容——上面的专利,无论采用什么名称,主要内容基本都是一样的。 我的分析是:从名称上看,带有橡皮擦的铅笔表达的是保护两种公知技术的组合。而一种铅笔的橡皮擦,是保护两种公知技术之一(橡皮擦),未形成组合 ,不构成创造性。相当于免费公开了技术。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三款指出职务发明创造包括“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根本上来说你的专利属于职务发明范畴,你为了避开该条款而让亲戚申请并获得了专利。因为专利的发明人是一种认可和荣誉,不能更改,而专利权是可以转让的,故专利权人是可以改名的。另外,国外企业比国内的企业更重专利,一般都有人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的工作,如若他们检索到这个专利是你的,再结合申请日期等信息,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104 浏览 2 回答
278 浏览 3 回答
201 浏览 1 回答
212 浏览 2 回答
144 浏览 3 回答
321 浏览 3 回答
100 浏览 2 回答
169 浏览 2 回答
274 浏览 3 回答
232 浏览 3 回答
196 浏览 8 回答
343 浏览 4 回答
334 浏览 8 回答
197 浏览 11 回答
294 浏览 7 回答
201 浏览 7 回答
287 浏览 5 回答
324 浏览 11 回答
323 浏览 3 回答
234 浏览 10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