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申请好,便于后期商标的使用与转让
不可以所谓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公司名称不是具体的发明创造,不能申请为专利。但是,你所说的“海慧”属于企业字号名称,按照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企业的字号名称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在县级区域内就自然享有名称专用权,可以禁止他人使用,但不能禁止本县(市、区)以外企业继续使用。如果想要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专用权,还可以按照《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服务商标。
建议还是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好。
一般来说肯定是会花钱的,主要是因为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一定的审核费以及其他的一些手续费用。
176 浏览 2 回答
107 浏览 3 回答
89 浏览 6 回答
194 浏览 4 回答
175 浏览 2 回答
332 浏览 7 回答
136 浏览 6 回答
353 浏览 6 回答
301 浏览 3 回答
265 浏览 3 回答
242 浏览 3 回答
80 浏览 3 回答
314 浏览 11 回答
338 浏览 6 回答
252 浏览 9 回答
346 浏览 6 回答
113 浏览 7 回答
348 浏览 11 回答
124 浏览 10 回答
342 浏览 4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