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要求1998年秋及以后入学者在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发表学术论文的统计数至少为2篇。具体要求如下:(1)发表刊物与署名要求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上海交通大学名义发表,并有研究生署名。只有发表在列入SCI、EI检索的学术刊物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所列刊物或国家科委1217种统计源期刊或《上海交通大学学科核心期刊目录》所列刊物上的论文或者在ISTP(科技会议索引)检索到的论文才计入统计数。(2)统计办法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1篇计入统计数,第二作者以1/2篇计入统计数(第一作者必须是其指导教师),第三作者及以后者不计。博士生在硕士生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计入其博士生学习阶段的论文发表数。 质量要求1998年秋及以后入学者在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至少有一篇论文列入SCI或EI索引的学术刊物。具体办法如下:(1)攻读理学博士学位的至少须以第一作者在SCI检索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一篇(2)攻读工学博士学位的至少须以第一作者在SCI或EI检索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一篇;1999年春及以后入学者须用英语(或其所学第一外语语种)在EI检索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一篇;(3)攻读其它门类的博士学位研究生至少须以第一作者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所列刊物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