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家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在我国专利有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都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适应性。在审批过程中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授权五个阶段,一般情况下,自受理到公布需要18个月左右的时间(要求提前公开则在初步审查合格后即可公开,平均约6个月左右,可节省一年左右的时间),在经过实审到授权差不多就要1年半至2年左右才能进行完成,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时间会更久。想要加快审批周期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提前公开,这样就可加快专利授权周期。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审批只需要经过受理、初审、授权三个阶段,相比发明专利授权周期要缩短很多一般在6个月以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