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受理专利和授权专利,是专利申请过程中不同的状态,专利想要申请授权,必须先通过受理,不是说收到了受理通知书,意味着课题就审查成功了。专利受理指的是专利申请被受理,只是获得专利授权的第一步。一般来说,自申请人递交专利申请文件后,专利局对申请文件及发明内容做一个初步的判断,看有没有缺少什么必备文件,看看发明的内容有没有对应申请的专利类型等等。如果一切符合要求,专利局就会下发受理通知书,上面记录了专利申请日和申请号。这时仅仅表明,专利申请获得受理,准备进入下一步审核。专利授权则是专利申请已经审核通过并授予专利权,是指专利申请通过受理、审核后,才会办法专利授权通知书,由专利申请人办理登记和缴费的手续,手续办完后,专利局制证下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