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法学院属于二本大学,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2004年9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上海政法学院有在校学生10000余人,有教职工600余人,专任教师4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超过教师总数的84%。学校有8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48名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教师中有多人承担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重要职务。师资队伍中出现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教师,其中东方学者1名,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2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上海市教学名师1名,上海市曙光学者4名,上海市浦江人才2名,上海市晨光学者5名。 上海政法学院现设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以及研究生部、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培训部等教学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