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09届毕业生,我们那一级领取学士学位的条件如下: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所有科目均通过(包括补考、重修、清考通过的),正常授予学位;2:大学四年学习成绩(也有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全班75%以前,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水平(学校规定是总分的50%,也就是355分),授予学位;3:如果四级没有通过学校规定水平,通过计算机2级(3级也可)或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论文(论文学校到时候会进行审核),所有科目通过即可;4:如果仅仅成绩排名75%以前,四级没有通过,无计算机2级,无论文。那毕业答辩成绩必须在“中”以上(包含中),也可授予学位。 差不多就这些。 切记:1:如果最后清考有科目没通过的话,可以第二个学期开学的时候参加毕业生考试,考试通过正常授予毕业证书,但是没有学位;2:在校期间受过院级以上处分(包含处分后面被消除的)均不可以授予学位。我们班就人考四级作弊被抓到,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消除了毕业的时候仍然没有得到学位证书,所以想作弊的话还是慎重些。写得那么辛苦,给个最佳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