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件录用基本原则1.研究论文必须具有原创性,应能反映该学科的先进水平,有较高的学术价值;2.鼓励具有知识创新的研究论文投向本刊,有重大发现的研究论文以“快报”形式优先发表;3.鼓励国际、国内重大基金项目产出论文投向本刊,审稿通过后优先发表; “药学前沿”与“综述”必须具有前瞻性与权威性,且以作者本人工作为基础,原则上应参考近五年的文献。 “论文”、“简报”等栏目发表的论文录用参照各学科录用标准。二、不予录用的稿件 经审查后认定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 违反《著作权法》,一稿两投的稿件; 按照已有的方法,为新药报批进行的无创新性的实验工作; 使用或重复前人传统的技术手段,论文无新意或新发现的实验工作; 保密性太强,读者从中无法了解研究内容及思路,对读者无指导意义的论文; 实验设计不合理、样本数太少或内容缺乏完整性的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