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国外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相同主题的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简单的说本国优先权就是你之前申请过,但是写的不好,给你个重来的机会,申请日还按之前的算,但是范围不能超出前一次外国优先权就是外国人之前在国外申请过专利了,来到中国申请,只要不超过优先权期限,申请日就给你按在国外申请时的算
根据《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2节要求优先权的规定,要求优先权,是指申请人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向专利局要求以其在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以及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就相同主题的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申请的,依照该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种优先权称为外国优先权。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以该发明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或者又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种优先权称为本国优先权。
176 浏览 2 回答
211 浏览 2 回答
354 浏览 2 回答
209 浏览 1 回答
197 浏览 1 回答
270 浏览 1 回答
328 浏览 2 回答
121 浏览 1 回答
269 浏览 2 回答
281 浏览 5 回答
109 浏览 4 回答
84 浏览 7 回答
337 浏览 5 回答
147 浏览 3 回答
245 浏览 6 回答
202 浏览 10 回答
279 浏览 9 回答
265 浏览 4 回答
177 浏览 5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