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进行评定。各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黑龙江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博士研究生: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类:应在校重点期刊目录中B类(含B类)以上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者出版学术专著(省级出版社以上)1部以上;或者获国家级奖励1项以上。理工类:应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硕士研究生:1、学术型研究生:理工类应在校重点期刊目录中C类(含C类)以上刊物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文、史、哲、教育、管理、艺术、体育等发表一篇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2、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一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或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项等,如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在省级以上参展、演出、体育大赛中取得突出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