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专利申请时间法律有限制。并且为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没有相应的法定事由,且未向当地的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的,该实用新型丧失新颖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