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 硕士研究生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完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科学学位研究生各学科、专业总学分应不低于34学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文理工科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医科总学分不低于21学分。 各类课程的设置及学分分布如下: 1.课程设置 必修课: 第一外国语 4学分90学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学分36学时 学术交流活动 2学分(须参加15次学术交流活动,其中有2次为自讲报告) 《中国文化·英文论文写作》(含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或《当代科学发展的动态与展望·英文论文写作》(含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2学分 专业平台课 2-3门,每门课程一般不低于3学分(工科研究生可选1门数学作为自己的必修课,如学科需要可选其它的数学作为自己的选修课) 选修课: 必须从以下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选择1门作为选修课程: ①《自然辩证法概论》 ②《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其余为专业选修课程。 2.学分 各门课程的学分,应按课程的内容要求和学习量来合理确定。一般按讲课18学时为1学分计。对于理论性强,自学量大的专业课,学分数应略高;实践性强的实验课和扩充知识的课程学分数应略低。 选修大学本科课程(含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不计学分。 中期考核 在第二学年下学期对硕士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等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按《四川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的规定》办理。 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的目的是使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文献阅读,调查研究,科学实验,进行学位论文选题,并于第三学期进行开题报告,经导师和教研室审核同意后,拟定论文工作计划,填写《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同时,每学期向所在学院提交《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学期进展报告》。 硕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工作时间应不少于一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