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点了接受后来又不想去的话,可以在网上直接跟对方沟通表达你的意愿,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想去,是可以反悔了。
应聘是双方面的选择,公司可以选择你,你也可以选择公司,并不是说公司选择了你而你没选择公司,还必须去上班的。 放开你的思想,去寻找一个双方都能选择对方的公司吧。
明天的面试机会不要失去。如果两家都同意录用你,你有更大的选择的余地。如果第一家公司最终决定不录用你,而你又失去了到第二家公司面试的机会,那你会非常遗憾的!
回答 接受公司offer后不去了是可以的,所谓的offer也并不能算是正式的聘用合同,应该是属于一个意向书之类的文件,不去了,也没有什么法律问题。不过,我仍然建议你及早跟公司进行一个正常的沟通,表明你不去了的态度,不要一声不吭就不去,这是对别人的一个尊重。毕竟因为你的意愿,公司是做了工作的,也可能因为选择了你而放弃了别人,给公司一个更改人事的时间,尽量不要造成损失才好。
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前,可以自由选择去或不去,不会负任何法律责任,放心。
可以先和公司人事协商一下,直接说明情况,但你也要好好考虑清楚,毕竟找工作不容易,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法律上,没签劳动合同就没有真正的法律责任!
你好,收到了公司的offer后,然后,点了接收以后又不想去了,你这个也是可以的,但是我觉得你最好是回封邮件,或者是给他们人事打一个电话,告诉他你不想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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