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干嘛去应聘?打个电话,说对不起。
说仔细想想觉得还是不合适,不去参加报道了!谢谢给我这个机会
那就及时和对方沟通,明确说:感谢对方的盛情,但自己有了其他的安排,所以无法去了,希望对方理解,再次感谢。
用人单位的录用属于要约 求职者回应属于承诺,求职者承诺后对双方都存在约束力,求职者超过回复期限后发出的回应则被视为新的要约,用人单位有权不予受理。 首先公司通知人员来上班,对方处于准备状态。 如果想反悔,必须在录用通知到达求职者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发出撤回录用通知,换句话说,必须在求职者响应回复同意录用的意思表示做出之前撤销录用,并告知对方。否则就应该承担对方因求职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已经解除前一劳动关系所造成的工资损失等。
找个理由,家里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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