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生活垃圾“4+2”类标准根据最新标准,生活垃圾分为“4+2”类,即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废弃物、装修垃圾。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可回收物: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它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可乐罐、塑料饮料瓶等)、废旧电器等。有害垃圾: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其他垃圾:除去以上三种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布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不可回收的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尘等。大件废弃物:主要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家用电器和家具等。装修垃圾:主要指零星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尽管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我们可能没法完全按照以上分类标准来清理垃圾,但还是应该尽量做到垃圾袋装化,不乱扔垃圾等力所能及的事情,保护我们自己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