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岗位责任制会计机构的职责是: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核算,并且进行会计监督,根据财政部门做出的规定,编报预算,组织执行,对各项资金节约使用、统筹安排,确保单位财政工作顺利开展,正如反应预算执行状况,分析财务活动,对国有资产管理予以加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二)强化任职资格管理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对财务制度、财政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了然于心,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按照规定执行专项资金预算以及部门预算等,对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情况严格分析检查,从而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于无证在岗的会计人员限期取证,否则一律撤换。(三)建设会计从业队伍相关负责人要加强财务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并且提供财务制度、财政政策的自觉性,依法理财,强化会计工作领导能力,定期对财务管理、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保证财务人员的岗位稳定性,从原则上来说,要杜绝身兼数职的现象发生,从而保证财务人员能够专心从事财务管理和会计审核工作。其次,财政部门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并且丰富培训内容,结合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信息技术、会计制度、会计法规以及财政政策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强化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此同时,还要有计划的招收具备会计专业学历以及懂得业务的优秀人员充实会计岗位,提高会计工作力量。财务部门需要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对审计、人事、检查、组织等部门,协调开展考核工作,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会计基础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预算执行以及财经法规制度落实等,培养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四)探索新型管理模式为了规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才缺失以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发生,应该在会计备案制的基础之上,对专业人才的职业状况进行全面了解,优先选择经验丰富、素质过硬的会计工作者进入到资金管理要求高、会计核算复杂、资金量大的单位中,充分利用会计专业人才,从而加强财务管理水平。其次,实行会计轮岗交流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以及知识面,原则上来说,工作满五年的会计岗位必须交流,不满五年需要交流的要通过财政部门提出建议。系统轮岗要经由当地财政部门提出,并且上报政府后,经批准方可实施,参与轮岗交流的人员待遇及身份不变。(五)建立监督和奖励机制财政部门要正确发挥其监督职能,对于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的配备及岗位设置情况予以监督,提高财务人员的履职情况监督,财政、审计部门要协调配合,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严格处理,其检查结果作为奖罚评价的标准。对于做出卓越成绩的财务人员要给予物质或精神的奖励,并且按照一定比例每年对优秀人员予以表彰,建立会计人员积极进取、服务社会、坚持原则的良好形象,确保财务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