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6年,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以“每一个精明的家长都知道的格言”将绝对优势理论带入到了人们的视野,以此开创了比较优势理论的源头。他认为,如果按照各国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来进行国际分工,会使得各国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并且在对外贸易中能处于优势地位。1817年大卫·李嘉图将相对比较优势理论放在了一个更加宏观理论系统中进行阐述。他认为比较优势就是不同的国家生产同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的差异,相对比较优势理论一般被认为是比较优势理论的起点,标志着国际贸易理论体系的建立,确定了其后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方向,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占据着主流的地位。20世纪30年代赫克歇尔和他的学生俄林进一步扩展了比较优势学说。他们认为:各国要素禀赋不同是产生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因,一个国家应该出口相对充裕要素的产品,进口相对稀缺要素的产品。发展至此,要素禀赋理论与绝对优势学说、相对比较优势理论被称之为传统比较优势理论。之后萨缪尔进一步完善了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被称之为现代比较优势理论。其主要原则为“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即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