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并没有“国际专利”这个概念,因为专利具有地域性,它是分国家/地区的,因此会有中国专利、美国专利、欧洲专利等国家/地区专利的说法。目前,对于国际专利通常可以有两种理解:狭义的理解是,把国际专利理解成“PCT国际申请”,即PCT国际专利申请;而广义上,则可以把国际专利理解成“国外专利”。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简称,是在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国际性条约。其目的是为解决就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时,减少申请人和各个专利局的重复劳动。在此背景下,《专利合作条约》(PCT)于1970年6月在华盛顿签订,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实施。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同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接受中国公民、居民、单位提出的PCT国际申请。截至2017年3月,PCT成员国增加至152个。PCT不是一种专利类型,而是一种专利申请途径,因此,比较正确的说法应该是“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即专利的PCT申请。因为PCT申请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两个阶段,故国际阶段又经常称“PCT国际申请”。所以若需要申请国外专利,可以选择通过巴黎公约直接进入或者通过PCT途径进入。详细可查看了解PCT专利和国际专利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