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试用期不胜任员工如何辞退逐跃文化2020-06-04关注朋友H女士是一家设计公司老板,在一个月她前招了一名前台,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2个月后,H女士觉得新员工的工作表现差强人意,做事拖拉,也不机灵,于是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欲解除与劳动合同,但新员工觉得自己并无工作失职,解雇需要公司赔偿,否则就去告公司。H女士作为创业公司的新手老板,第一次遇到试用期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况,她担心处理不好公司可能面临仲裁或诉讼,如果败诉会造成经济损失。首先,作为管理者要正确定义新员工“工作表现差强人意,做事拖拉,也不机灵”的具体表现,及平时是否有与其关于工作改善的交谈记录。员工试用期不合格,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否则员工走法律途径,公司会败诉。早发现早改善,留足一个时间,把员工工作上产生的问题具体化、纸质化成《改善书》,内容可以为“感谢领导给予我一个月的改善机会,我一定会努力工作,改正XXXXXX问题,如果改善不好,本人愿意离职。”,落款员工姓名,×年×月×日,目的是要求在一个限期内改正其出现的具体问题。然后,与员工进行谈话,需要三个人在场:员工本人、直属上级与HR(管理者)。谈话内容先肯定这个月的劳动与付出,肯定其做出的一定的成绩。再说明前台工作职责、能力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同时指出某些方面的具体问题,希望通过此次谈话后尽快改善,然后说明劳动合同法有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在试用期表现不合格,并理由充分,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员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