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征稿2007-03-03 22:49五家出版社、十家影视公司、三个省份的书商、一家专业的作家作品交易推广公司强强联手-------- 征集优秀小说和剧本 我公司是国内首家专业的作家作品交易推广公司,致力于作家作品的推广和宣传,主要业务有三项: 一、 向全国大型出版社推荐作家书稿出版; 二、 向电影、电视剧公司推荐剧本或小说; 三、 每年选择一些优秀作品,采取买断版权或利润分红 的办法,通过新闻宣传、作家包装来把作品推向市场。我们跟社会上的出版代理机构不同,不是通过卖书号挣钱! 我公司今年已经成功策划运作了第一位作家,案例如下。(相关新闻您可以在网上搜索“陈天哲”的网页和新闻) 写给前任女友的情书竟被自己最信任的员工发在几个网站的论坛上,并成了点击率最高的一大看点。这是一件公众关注度非常高的事件,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可又似乎没有结果,又有近二百多家电视台(其中《法制播报》节目全国106家电视台联动播出)、一千多家报纸对此报道做转载,中央电视台、上海东方卫视、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都作了数次专题报道!情书维权官司在西安、南京、北京、广东三地打响,在西安让员工“抄十遍情书,赔偿一元人民币”,在南京对网友说“抄十遍情书我就不告你”,在北京状告网易163被法院认为告错人,当这北京多家媒体记者的面宣称“让丁磊抄十遍情书”,在广东让网易163赔偿163元人民币。广东的官司目前刚刚结束。 情书的主角通过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轰动的一系列情书上网官司来创作一部题为《情书》的48万字小说,并把围绕官司而产生的大量的新闻纳入到小说情节中去,无疑是在当代小说创作的的创新上做了一种独特的尝试。该官司被媒体称为全国首例,涉及情感、网络、隐私等多种社会敏感话题。不少媒体在报道中都提到这一点----情书的主角在有意识地利用这一事件大肆炒做新闻,目的是为他的《情书》小说做前期宣传!情书的主角在小说未动笔前,已经具备超前的宣传意识,并且付诸于行动;“策划”是说他在人为的利用官司运作新闻,并且让新闻为自己服务 这位情书的作者就是陈天哲,原本是一位青年书法家,如今成为全国性的名网络红人、作家,多家广告公司评估认为,他的小说未出版前,全国媒体已经为他作了远远超过500万人民币的广告费。陈天哲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名气而自我陶醉,而是一直勤恳认真地创作〈情书〉,一些评论家在阅读他的未成品时,便大加赞赏。 本公司一直是陈天哲的支持者,并且在影视公司买断〈情书〉电视剧改编权(这是我国罕见的案例,一个作家小说刚写到十五万字时就被抢先买断电视剧改编权的案例)后,花巨资成为〈情书〉小说的出版代理者。本公司决定,在陈天哲修改完善〈情书〉的最后半年时间里,再次出资,组织数位作家适时同步推出系列小说作品走向书市。 我们将联合六家出版社、二十家影视公司、七个省份的书商,强强联手,打造“全国首届先锋作家作品书稿出版和剧本改编交易会”,来实现我们的目标。交易会将遵循下面两个原则:一,作者意向至高无上的原则(参会作者的作品如果被大型出版社、书商和本公司同时选中,作者自己决定合作意向);二,影视出版互助原则(作者小说或剧本如被影视公司看中,我们将和影视公司协商共同开发作品市场,彼此造势,彼此借力。如果您提供的是剧本,我们希望您再改写小说版本)。 征稿范围: 1 未发表、出版过作品 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短篇小说将由本公司推荐给西安《都市碎戏》《狼人虎剧》等小型短剧制作公司)。 2 已经发表、出版(含自费出版)过作品 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短篇小说将由本公司推荐给西安《都市碎戏》《狼人虎剧》等小型短剧制作公司)。 投稿形式: 请提高个人版权的意识,通过网络寄来个人简介、作品简介(字数自拟)、作品某个章节即可(长篇小说不超过2部,剧本可提供故事梗概及第一、二章节;中短篇小说不超过3篇),并注明本人详细联络方式,电话和邮箱、地址。 投稿截止日期: 2007年3月31日 投稿方式: 短篇小说请投我公司编辑一室邮箱 中篇小说请投我公司编辑二室邮箱 长篇小说请投我公司编辑三室邮箱 特别提示: 本公司所有人员为了筹备这次交易会,都在全国各地联络出版社编辑、二渠道书商、影视公司,工作比较繁杂,谢绝作者来访或电话,我们将在完成初审后告知您我们的电话、地址,一审、二审、三审通过者方可参加交易会,每次审稿,我们会及时电话通知您,谢谢配合! 全国首届先锋作家作品书稿出版和剧本改编交易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