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权是指当事人就其已经在国内申请过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十二个月内,外观设计六个月内,再次在国内申请专利的,可以获得优先权,或已经在国外申请过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十二个月内,外观设计六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同等申请的,可以获得优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