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种类分为: 哲学类、社会科学 、 政治法律、军事科学 、财经管理、历史地理 、文化教育、小学文教、初中文教、高中文教 、 语言文字、中国文学 、外国文学、音乐、美术雕塑、摄影影视 、舞蹈戏剧、书法篆刻、自然科学。图书分类法又叫图书分类词表,都是按照图书的内容、形式、体裁和读者用途等,在一定的哲学思想指导下,运用知识分类的原理,采用逻辑方法,将所有学科的图书按其学科内容分成几大类,每一大类下分许多小类,每一小类下再分子小类。《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是1975年出版的图书。该书讲述了通过科学方法对图书进行分类,“致用性”是其最高原则。图书是知识的一种载体,分类是对图书外延进行划分,不一定按内容划分。知识只是划分根据之一,主要体现在学科划分。知识分类和图书分类有关联,但不能混为一谈。毛主席分明认为知识只有两种,哲学与社会科学是属种关系的概念,不能并列!由于混淆了知识和图书的分类,形式与内容错综,划分标准混乱,以致多出子项“综合性图书”,与其它四大部类关系相容,这是明显的逻辑错误。22大类主要是按学科门类划分的,但不全是,没有一定的标准。如“综合性图书”就不能算一门学科,工业技术是行业技术概念不等同学科概念。O类(数理科学和化学)是不同学科的组合。又如G类(文化、科学、教育、体育),其实是属种关系不同的学科,怎么可以归为一类?显然,中图法不是科学的逻辑分类。它自诩为多重列类法、交替类目法、参见类目法、类目复分法、仿分法、主类号直接组配法等,其实这些方法只是技术层面的补救措施或权宜之计,不是科学的分类法则。科学的逻辑分类法则具有唯一性。法则是不可更改的必须遵循的科学规律,规则可以是人为办法,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