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制度 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法定的程序,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办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的制度。 录用的前提条件、职务范围 (1)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前提条件:①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②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2)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职务范围包括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录用公务员的原则 (1)录用公务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2)《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