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授权之后,一般会下发一个专利证书,作为证明专利权已授予给权利人的法律证明文件。但是关于这份证书,却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①专利证书只下发一次,如果发生了遗失,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不会再补发专利证书的。②专利如果做了变更、转让、抵押等一系列的活动,在专利证书上是不会体现的。而专利登记簿副本就是专利证书的“替代品”。专利登记簿是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记录其法律状态及其有关事项的文件。通俗来讲,该专利的一切情况如专利权人的相关信息、专利权的状态是否变动、专利是否被无效宣告等都会记录在这个登记簿上。而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而当专利权被授予给权利人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所以在此之后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是不一致的,并且要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另外,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人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同意后,均可以查阅或者复制专利登记簿中的有关内容,并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有这项规定的主要目的,是向公众提供一条可以随时了解专利权的法律状态的途径,为公众更好地利用专利技术提供便利。(研博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