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全面和深入地理解教育测量和评价的意义,有必要再从系统分析的角度,看教育测量和评价在教育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由于教育活动是“社会、心理和控制三方面的统一”,这三方面的因素可以构成教育系统的三个最基本的子系统 ,即目标系统、行为系统和控制系统。教育目标是教师(教育者)和学生(被教育者)通过教育活动应当协同达到的教育质量标准,是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教育过程各个阶段教育目标的有机组合,就构成了教育目标系统,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目标系统体现了教育系统中社会方面的成分,从方向、任务和内容三方面,决定了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行为系统是指教师和学生通过心智和信息的相互作用而实现教育目标的过程以及影响这一过程的各种心理因素、教育手段等所构成的整体。它包容了教育系统中心理方面的成分。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育目标而进行的相互作用就是通过这一系统而实现的。控制系统是指由控制教育过程朝着实现教育目标方向发展所必需的各种教育手段和方法的最佳组合。该系统包容了教育系统中控制方面的成分。由于一切控制过程都是按照一定的目标对系统在状态空间中的各种可能的状态进行选择,使系统达到或趋近于被选择状态的过程;在选择之前,首先要确定在不同时间的教育系统的空间状态,而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教育测量和评价过程。所以,教育测量和评价可以看作是该系统中的主要因素。上述三个子系统的有机结合,即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教育系统。教育活动过程则可以看作是由这三个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而构成的既有区别而又相互联系的三个阶段,即目标的定向阶段、目标的控制实现阶段和目标教学结果的测量和评价阶段。在不同的活动阶段中,教师和学生既有各自不同的活动方式,又相互配合、协调统一。教育系统的结构及其活动进程可如图1-1所示。教育活动进程具体体现为教师的教授进程与学生的学习进程,两者密切联系;而教育活动进程的三个主要阶段又分别与教育系统的三个子系统相对应。总之,教育目标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一致的活动方向;教育测量和评价为防止偏离这一方向提供了有效的反馈控制手段;两者共同作用于教育过程,保证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地位的和谐统一,最后达到教育目标,实现教育系统的整体功能。从上述对教育系统的简要分析不难看出:(1)教育测量和评价是教育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换言之,教育测评并非教育系统可有可无的,也不是教育系统外部强加的。只要有教育过程存在就必然伴随着教育测评,否则,教育过程就不完整。认识到这一点,就可以增强我们开展教育测评活动的自觉性。对教育测评不需要讨论要或不要的问题,而是应当研究如何进行教育测评、使之符合教育系统功能的要求的问题。(2)教育测量和评价的主要目的不仅是鉴定,而且还有改进,从某种程度上说,改进比鉴定更为重要。因为教育的根本目的并不是对被教育者做出鉴定,而是要帮助他们全面发展。教育测评作为控制教育过程的主要手段,必须为改进教育过程提供必要的反馈信息,这是教育测评直接的、主要的功能;对学生学习成绩优劣、好坏的区别,与教师和学生的动机有紧密的联系,因而很重要,也是调控教育过程所需要的信息,但其毕竟不能直接而是间接作用于教育过程。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我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和开发教育测评的全部功能,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