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启动资金,要向新闻出版局申报,审批后才有刊号。比较难批。(一)《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地址;出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出版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数额。申请书应当附具出版单位的章程和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材料。(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期刊出版申请表》; 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拟任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编辑出版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办刊资金来源、数额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期刊出版单位的章程; 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期刊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