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88 浏览 4 回答
87 浏览 2 回答
294 浏览 2 回答
237 浏览 2 回答
178 浏览 1 回答
340 浏览 3 回答
150 浏览 3 回答
262 浏览 1 回答
344 浏览 3 回答
85 浏览 1 回答
206 浏览 4 回答
227 浏览 7 回答
288 浏览 7 回答
132 浏览 6 回答
284 浏览 6 回答
294 浏览 12 回答
101 浏览 4 回答
198 浏览 9 回答
296 浏览 9 回答
136 浏览 10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