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市场日益完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顺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逐步形成多层次、多主体的金融机构体系。从兼具央行与商行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到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的多元共存、蓬勃发展,我国金融市场功能完善、高效运行。现在,我国已经形成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类银行机构与非银行机构并存、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的的金融机构体系。而外资金融机构不断进入,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竞争优势。目前,我国已建立和发展起全球最大的信贷市场,第二大保险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金融业在管理成本、数字化经营等方面达到甚至超过世界先进水平。与此同时,我国普惠金融获得长足发展,我国基本金融服务已覆盖99%的人口,银行网点乡镇覆盖率达6%。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之后,正式发行当时称为“新币”的第一套人民币。2014年,数字人民币(e-CNY)在我国开始研发,目前正在全国“10+1”地区和场景进行试点测试。从独立、统一、自主的人民共和国货币制度形成,到即将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我国货币货币制度和货币体系不断完善成熟。二、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利率与汇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任务和内容。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按照“先放开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后推动存款和贷款利率市场化”的顺序展开的。1996年,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成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1997年,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放开。1998年,国开行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市场化发债,次年,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标志着我国已基本实现了债券利率的市场化。随后,我国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进程,并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基本顺序展开。2015年10月,央行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2019年8月,央行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目前贷款利率并轨工作基本完成。2021年6月,市场利率自律机制决定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如今,我国已基本放开了利率管制,货币政策的微观传导机制完善,资金价格可基本反应市场供需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