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奖数额不超过28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47个,二等奖不超过87个,三等奖不超过146个,可以空缺,不能增加。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限制等硬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2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样待遇)。每个项目设奖数,由当届评委会根据年度参评作品等情况,在上届基础上作少量调整。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在消息类、评论类、通讯(专题)类、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4个项目中,每个刊播单位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中国记协向一等奖和新闻名专栏获奖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颁发中国新闻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向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作品的责任编辑颁发获奖证书。署名为集体的作品,将向作品刊播单位颁奖。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的,只颁发作者证书。 1.推荐单位。本办法规定评选范围内的全国所有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在上一年度首次刊播的符合本办法中各项目评选标准的作品,本单位人员撰写并于上一年度首次公开发表在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省部级单位主办或主管)、图书上的新闻论文,参加中国新闻奖评选。推荐符合本办法规定标准的新闻工作者参加长江韬奋奖评选。各新闻单位派出的分社、记者站的作品和人员由派出单位推荐参评。2.报送单位。各省(区、市)记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产业报协会和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初评委员会,是本地区、本系统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和长江韬奋奖参评者的报送单位。国务院新闻办网络新闻宣传局是网络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网页设计、新闻专栏作品的报送单位;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是报纸、通讯社、网络新闻摄影作品的报送单位;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是报纸、通讯社、网络新闻漫画作品和报纸版面作品的报送单位;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是报纸副刊作品和报纸、通讯社新闻专栏作品的报送单位;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是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专栏作品的报送单位。 1.推荐办法。(1)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参评作品和人选:(A)组织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B)领导班子集体审议,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C)认真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在此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向报送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和人选。(D)推荐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在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长江韬奋奖参评者推荐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中央新闻单位(不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和部委专业报,在推荐长江韬奋奖参评人选时,须有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和盖章(部门章无效)。为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漏报优秀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的情况,社会单位和个人在推荐单位推荐期间,可向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乃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自荐、他荐参评作品和参评者。报送单位和评奖办公室收到自荐、他荐作品和参评者材料后,应及时转给该作品刊播单位和被推荐者所在单位。作品刊播单位和被推荐者所在单位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真审核收到的自荐、他荐作品和参评者材料,把明显该推荐而未推荐的作品和人选纳入推荐范围。(2)完成上述程序后按下列要求推荐。(A)中国新闻奖消息类、评论类、通讯类、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新闻论文参评作品和长江韬奋奖参评者材料分别向以下单位推荐。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中国日报社(含子报和社办报纸,下同)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推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向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推荐;科技日报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国新闻社和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向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初评委员会推荐;解放军报社和军队系统新闻单位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推荐;中国产业报协会会员单位向中国产业报协会推荐;各省(区、市)新闻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单位,向本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推荐。以上新闻单位报送范围以外的专业(行业)报社,其主办单位属地方的,向属地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推荐;主办单位属中央单位的,向中国产业报协会推荐;广播电视节目类报纸向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推荐。(B)网络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网页设计作品;新闻摄影、新闻漫画作品;报纸版面、副刊作品;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专栏作品,按这些专项作品报送单位制定的推荐办法推荐。2.报送办法。(1)各报送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新闻单位或本专项新闻作品的推荐办法和初评办法,成立初评委员会。(2)各报送单位对新闻单位推荐的中国新闻奖消息类、评论类、通讯(专题)类和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参评作品和长江韬奋奖参评人选,按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认真审核,并在本地区、本系统或各初评委员会指定的新闻网站完整公示(含参评作品和参评人选的相关申报材料),接受网上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参加公示的参评作品、参评人选,评奖办公室将不予接受。(3)各报送单位要认真受理公示中收到的意见,对有实质内容的举报,如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等,事迹材料和其他申报材料有造假、虚夸、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等违规问题,都要与推荐单位认真核查,如属实,即撤销该作品、该人选的参评资格,如属举报不实,则要予以说明。在此基础上由报送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参评作品、参评人选的候选资格。网上评议意见要提交初评委员会作参考。(4)报送单位要将候选的参评作品、参评人选提交初评委员会进行讨论、评议,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不超过上届实际参加定评的数额,按得票顺序确定报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的参评作品、参评人选。长江韬奋奖参评人选是长江系列还是韬奋系列,由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商定。在坚持评选标准的前提下,要统筹兼顾平面媒体与广电媒体,内宣媒体与外宣媒体,省级媒体与下级媒体;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要统筹兼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长江韬奋奖参评者要统筹兼顾少数民族、女性新闻工作者。(5)评选出规定报送数额的作品和人选后,在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长江韬奋奖参评者推荐表上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附上相关材料,按规定报送到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其中,长江韬奋奖参评者材料须经报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记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报送的参评者,须经同级党委宣传部审核并加盖公章)。(三)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上网公示和无法在DVD机上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确有特殊情况者要提前15个工作日报告)。逾期报送的作品将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寄出之日邮戳为准,网络报送材料以截稿当日24时为准)。(四)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综治委、科技部、人口计生委、团中央、中国残联可将推荐作品报到该作品的刊播单位。刊播单位收到后,要认真、充分地考虑他们的意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认真审核,把明显该推荐的作品纳入本单位推荐作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