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狭义上来讲,我认为不属于学术不端的范畴。目前国内谈到学术不端,一般是指论文查重比例过高,认定为行为不端正。广义上来说,显然不管从有意还是无意,从字面上是可以认定为不端。但从你的表诉上来看,是无意的行为导致,这种情况在学术界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写一个申明,或者联系期刊社或者数据库厂商,希望撤下或者更新文稿。
《标准》将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划分为8种类型:即剽窃(观点剽窃、数据剽窃、图片和音视频剽窃、研究(实验)方法剽窃文字表述剽窃、整体剽窃、他人未发表成果剽窃等7种剽窃类型)、伪造(6种具体表现形式)、篡改(5种)、不当署名(5种)、一稿多投(6种)、重复发表(6种)、违背研究伦理(5种)、及12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包括在参考文献中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等……)并对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术语进行了具体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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