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概念和特点 专利一词经常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它通常有三种不同的含义: 第一,是指专利权。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利通常指的是专利权。所谓专利权,就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不是在完成发明创造时自然而然产生的,而是需要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手续进行申请,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批后才能获得的。 第二,是指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如“这项技术是我的专利”这句话中的“专利”就是指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 第三,是指专利文献。是指各个国家专利局出版发行的专利公报和专利说明书,以及有关部门出版的专利文献。记载着发明的详细内容和受法律保护的技术范围的法律文件。我们所说的“检索专利”就是指查阅专利文献。 专利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具有三大特点: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 (一)独占性 独占性是指对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国家只授予一项专利权。被授予专利权的人享有独占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关于专利独占性的威力,这里举一案例。美国人哈罗德 兰斯伯格发明了静电喷漆工艺,在许多国家申请了专利,并取得了专利权。由于应用这项专利技术可节省近一半的油漆,而且产品着漆均匀、光洁美观,经报刊宣传后,各国企业纷纷仿造。兰斯伯格以专利权为武器,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提出专利侵权诉讼,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由于有专利权保护,他均获胜诉,击败了美国福特汽车公司、通用汽车公司等大企业,仅在美国就获得 400 万美元赔偿额。他到日本,有 400 家侵权企业排长队来交赔偿费。 (二)地域性 地域性,即空间限制性,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才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因此,一件发明若要在许多国家或地区得到法律保护,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 (三)时间性 专利权的时间性是指专利权有一定的期限。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都有自己的规定,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超过法定期限或因故提前失效,任何人可自由使用。目前全世界已公开和批准的专利申请中,已失效或保护期满的专利约有 3000 万件,已成为全世界的公共财富,大家可以无偿使用。 专利的种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