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国公务员录用主体程序设计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在考试录用方法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突出问题。其一是考试方法和手段比较单一,只有笔试、面试和体格检查,因此根本不可能全方位地对考生的水平和能力进行全面准确的考察。其二是在考试内容的设计上不太合理,太过冗杂,题目趋向偏难,且试卷结构重记忆、轻应用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些都使得考试录用制度的科学性欠佳,使考试的择优功能受到不良影响。其三是心理测试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关键环节,但个别地方,特别是一些基层政府,在招录公务员时,存在着重能力测试,轻心理测试的倾向。第二,面试考官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我国的面试考官队伍主要是由两部分人组成,其一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官员,二是高校和行政学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前者虽然具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经验,但对于考生的书面和口头答案理解不深,判断不准。后者虽然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但对社会需要和岗位特点研究明显不够,在面试中往往对能说会道的考生予以高分,而对那些不善辞令但同样适宜于机关工作的人员则不予以考虑。第三,公务员招录过程中信息化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公务员招录的主体设计程序与客体反应过程中,信息化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信息化应用仅仅满足表面的信息发布与查询方面,还是远远不够的。在信息化经济时代,公务员招录的过程,应当让各种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