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在2019年发布研究报告,公布了一系列超乎想象的校园欺凌数据:被调查和研究的144个国家中,平均每3个学生就有1个曾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和欺凌大多由同龄人造成,但也有老师和学校职员参与其中;全球仍然有67个国家允许学校体罚学生。为了呼吁社会各界重视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对孩子的负面影响,从2020年开始,联合国将每年11月的第1个星期四定为“反对校园暴力和欺凌包括网络欺凌国际日”。今天,也就是11月4日,正是第2次节日。在这方面,我国也采取了明确措施。从今年6月1日起,我国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39条强调了学校对于学生欺凌的预防和处理职责。而且,这部法律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详细的定义: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有相关专家认为,以前国家对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主要是有关部门发布指导文件,不具备强制性。现在上升为法律条文,而且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肢体暴力和伤害,还包括了语言辱骂和网络暴力,这是对受害学生更加有力的保护。必须说,国际社会关注校园欺凌并成立节日,我们国家出台具体法规,这些措施对于遏止校园欺凌、保护未成年人来说有重大意义。可我们在青少年精神心理障碍的临床诊疗中发现,很多孩子受到的校园欺凌其实非常隐蔽,或者说难以界定,有的可能未达到大众认为的“欺凌”的程度。所以也未能得到老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重视,父母在处理的过程中也不得当,造成了二次心理伤害。但这些事件又切切实实地对孩子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伤害,成为他们罹患抑郁症、双相障碍、焦虑症、强迫症等障碍的主要心理根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