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时,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即发明人在完成发明过程中,为了解决技术上的问题所参考过的现有技术资料,如专利文献、科技书籍和期刊等。此外,发明专利已经在国外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视为撤回。【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