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均有未定级、二级、一级、高级职称;在大学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称之分。每个等级的评定都有相对严格的评定条件,等级晋升也有明确规定。如大学本科毕业转正后一般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职称;晋升一级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本科学历者取得中教二级资格后再从事教育四年才可申报,大专学历则稍长些;另外规定教学论文一篇(有规定发表的也有未作严格规定的);还有教学能力和工作表现等方面。当然这些规定目前尚多争议,执行起来也颇有差距,但这都不会影响人们对教师职称的基本认识,即一般地拥有某等级职称的教师应当具备与之相称的任职资历、教学业绩等。彻底地说,教师职称应该是教师的综合素质(包括教学能力、教研能力或突出贡献等)、实际水平的凭证及物化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