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申请专利是一种专业化服务的项目,主要的服务者一般是经过专利申请培训,或者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根据专利申请者的申请,代为拟定相应的专利申报材料,并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按步骤和时间要求提供资料,以便帮助专利申请者获取专利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法律分析根据法律的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专利申请人的需求,接受专利申请人的委托,为专利申请人办理专利申请的实物,专利的申请过程,除了可以公布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需要接受国务院制定的相关管理规范。比如专利代理条例,或者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而且专利代理机构需要获得相关资质才可以执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如果没有取得专利代理机构的资质而从事专利代理的,可能就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会被查处。作为专利申请人,应该在委托专利机构代理之前,核实专利代理机构的资质,确定专利代理机构具有代理资格,防止因为属于非法代理机构而可能造成的损失。核实方式主要是询问有无专业代理资质,或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查询,或者是当地知识产权局的网站核实都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必须接受国务院制定的相关管理规范的制约。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滥用专利权,排除或者限制竞争,构成垄断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