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出版社投稿须知 投稿须知 多年以来,作家出版社得到了广大作者和读者的厚爱与支持,出版了大量优秀文艺作品。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国无数的华人文学作者源源不断的投稿是我们出版的动力,从数量庞大的来稿中发现优秀稿件、为优秀的作者提供更好的平台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更加及时有效地发现优秀稿件,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给作者以反馈,方便作者对稿件作进一步的安排,我社特对自然来稿的要求做出了一些调整。如下: 一、 因编辑人员有限和编辑不坐班,我社不接受任何非预约的登门投稿; 二、 因我社公用电子信箱()每日接收到数以百计的电子邮件,相关工作人员难以承受甄别的任务,我社编辑流程也暂时无法支持非纸面稿件编辑,故我社原则上不接收相关信箱的电子投稿方式; 三、 为了不耽误稿件处理时间,我们建议作者投稿时,只邮寄:稿件的内容简介、稿件正文片断(2000字左右即可)、稿件目录(如有)、作者简介、作者本人详细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四、 收到作者所邮寄以上内容后,我们会安排相关编辑审读,如果我们认为稿件的内容、行文风格等适合在作家社出版,会及时和作者联系,另请作者提供稿件全文;如果一个月内我们没有和作者联系,则表明我们认为稿件不适合在作家出版社出版,作者可以自行处理; 五、 作者邮寄来的包括内容简介、稿件片断、稿件目录、作者联系方式等我社不再退回,请作者见谅。如确需退回,请注明; 六、 我社的邮寄地址为:100026/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作家出版社,请作者在信封上注明"投稿"字样; 七、 希望广大作者理解以上调整,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感谢广大作者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作家出版社 200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