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专利,您来实施的话,需要先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然后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手续。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当事人提交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三)实施许可的种类和期限。材料可以通过邮局挂号信邮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不需要缴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的“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固定格式的,很容易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