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H(The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中文称为专利审查高速路,是目前在国际上以双边协议或多边协议形式存在的一种加快协议国之间专利审查的程序性机制。具体来说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受理局(Office of First Filing, OFF)提交的专利申请中所包含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被确定为可授权时,可以向后续申请受理局(Office of SecondFiling, OSF)对后续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需要明确的是,PPH并非是各国在实体问题上相互承认审查结果的机制,而仅仅是一种便利申请人的加快审查机制。各国仍旧要对具体的专利申请按照本国专利法进行实质审查或者履行其他的审查程序。(重点,PPH只是一个加快审查的机制,各国的审查结果均按照该国的专利法得出,且各国的专利法不尽相同 ;另,中国的专利法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欧洲的专利法,两者的区别还不是很大,但是中国专利法与美国、日本或韩国的专利法的区别较大。)从基本框架上区分,PPH可以分成常规PPH(亦称普通PPH)和PCT-PPH两种;常规PPH,又可以根据提出OFF申请的不同分为巴黎公约路径和PCT路径两种。但是,不管哪种模式,核心原则都是在“首次申请”的授权性意见产生之后,申请人可以向在后申请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提出加快申请。以上大部分内容来自网页链接,该网站类更全面,有兴趣的可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