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的申请:1、成绩优秀,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前20%(大一结束时的前15%,大二结束时的前5%,共计20%),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且无纪律处分的;2、少数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有高水平论文、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3、因身患疾病或特殊原因的。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一般只能1次。选择专业方向有关政策:1、在学校限定的时间和专业方向内,学生按规定在本专业中选择一次专业方向(招生时按专业方向录取的学生除外)。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专业方可进行专业方向分化,每个方向人数应不低于30人。2、有关专业方向的限额由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学生本人的意向等确定。3、相关学院具体负责学生选择专业方向的报名、遴选工作。当选报某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多于该专业方向的限额时,该专业方向的学生名单由所在学院本着择优的原则确定,并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予以公布。未入选者在可选择的专业方向内再选一次。如选择某专业方向的人数低于30人,该专业方向暂不开班,这些学生应在可选择的专业方向内再选一次。4、专业方向一旦确定后,不再予以变更。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且须学习该专业方向的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以上内容参考: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转专业和选择专业方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