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推荐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推荐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爱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学优良,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未受到过记过及以上处分。2.热爱所学专业,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身心健康。3.学术型免试研究生推荐条件为: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五年制专业前八个学期)的必修、限选课程及实践性课程全部修完,每门课程成绩均合格(60分及以上,无重修课程记录);平均学分绩点位于专业前10%;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采用计分制考试其成绩不低于426分),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四级(TEM4)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八级(TEM8)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专业学位免试研究生推荐条件为: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五年制专业前八个学期)的必修、限选课程及实践性课程全部修完合格(60分及以上,无重修课程记录);平均学分绩点位于专业前40%。“双肩挑”免试研究生推荐条件为: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五年制专业前八个学期)的必修、限选课程及实践性课程全部修完合格(60分及以上,无重修课程记录);平均学分绩点位于专业前20%(学术型),平均学分绩点位于专业前40%(专业学位);学期间具有班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及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中共党员。教改试验班免试研究生推荐条件为:前六个学期的必修、限选课程及实践性课程全部修完合格(60分及以上,无重修课程记录);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择优推荐。4.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五年制专业前八个学期)的必修、限选课程及实践性课程全部修完合格(无不及格课程成绩记录);平均学分绩点位于专业前15%;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采用计分制考试其成绩应不低于426分),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四级(TEM4)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八级(TEM8)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三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三次获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5.在科研、教学实践中有高水平科研成果、技术革新成果、发明创造并得到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承认者;获得教育部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全国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得全国“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者。具备以上情况之一,且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五年制专业前八个学期)的必修、限选课程及实践性课程全部修完合格(无不及格课程成绩记录),平均学分绩点位于专业前20%。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比项目超过第5条),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等)和教授推荐信学院公示和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同意,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直接推荐。具备上述1、2、3条或1、2、4条或1、2、5条或1、2、6者均可列为推荐免试候选人。二、关于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学生毕业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研究生资格。 1.学习不努力,纪律松懈,受到行政、党团纪律处分者; 2.必修、限选课程及实践性课程中出现一门课程绩点低于0。3.“双肩挑”免试研究生在专职工作两年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研究生学籍,随同下一(或二)届本科生安排就业。以上三点,由各学院督察、把关,免试研究生如出现上列情况之一,请相关学院报送教务处审核、上报学校审定。三、有关说明1、成绩绩点与课程考核成绩之间的关系如下:成绩(百分制) 课程绩点 成绩(五级制) 课程绩点100-95 3 优 9-90 0 9-85 7 9-82 3 良 9-78 0 9-75 7 9-72 3 中 9-68 0 9-66 7 9-64 3 及格 9-60 0 <60 0 不及格 02、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平均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x课程绩点)/ ∑(课程学分) 3、考虑到英语分级教学,同一学期不同级别的英语成绩采用课程成绩乘以系数办法计入公式。具体为:第一、二、三、四学期分别以一、二、三、四级作为基准级,系数为1;各学期每高一级系数增加1,每低一级系数减少1。 4、采用二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其成绩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