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医药》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学会;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研究所 国内统一刊号:CN15-1101/R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0979邮发代号 :16-78 《内蒙古中医药》已经有24年的办刊历史,是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主管,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学会、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研究所主办的综合性中医药、医学学术期刊。 《内蒙古中医药》所刊发的稿件被《中国期刊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自然科学(遴选)核心期刊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全文收录。 【办刊宗旨】 《内蒙古中医药》以服务医药卫生科技人员、促进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和医学科学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以全面反映我国中医药、医学科研成果,快速传递世界中医药的前沿信息、积极推广先进医疗技术、及时交流防病治病经验、大力普及医学科技新知识为己任。 《内蒙古中医药》办刊方针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与普及相结合,积极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征临床、教育、科研的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医技、护理、药学、检验、预防医学、管理、临床各科的论文。 【主要栏目】临床报道、临床论著、临证经验、调查与分析、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 、疗法与方药、实验研究、药物定性定量研究、学术探讨、名医学术经验、教学探讨、文献综述、医学琐谈、制备与工艺、医经研读、教学园地、护理园地、病例报告、医学影像、药物与临床、综述等近30个栏目。 【来稿要求】 文稿:本刊发表的所有论文须有关键词、参考文献。 论文论著、研究、综述类稿件需附中、英文摘要。 中文摘要一般 超过300字。 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作者姓名、关键词等。 文稿需标引2~5个关键词。 不要用缩写语。参考文献3个以上。应引自正式出版物,注明作者、标题、发表或出版处、时间 在正文中用角标标出 作者引用本刊文章的优先发表。论文2200~7500字(一般不超过10000字)11 短篇1500字内注明每位作者的姓名、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 来稿格式:本刊原则上只收取电子版稿件(WORD格式)如有图片请提供JPG格式图片。 作者要保证来稿不涉及保密及署名无争议 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1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 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 来稿必复。 即赠当期杂志1~2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