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初审,(图书的审稿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稿件交来后,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 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要写出初审报告,并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编辑加工整理和付印样的通读工作,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消除一般技术性差错 ,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并负责对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出版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所以不一定是作者